搬出结算对账单
适用于希望清晰核对和共享租赁信息的房东、物业经理与租客。
- 选择物业所在州。
- 填写姓名、地址、日期及相关详情。
- 核对州、当地及租约要求。
- 下载或打印双语文件。
用可核对的事实汇总搬出结算:搬出日期、交还房屋和钥匙、费用、付款、抵扣、争议金额以及未结事项。本记录不替代适用法律要求的押金明细或退款文件。
只需填写一次信息,即可获得英文原始文件及免费的简体中文便民副本。
适用于希望清晰核对和共享租赁信息的房东、物业经理与租客。
用可核对的事实汇总搬出结算:搬出日期、交还房屋和钥匙、费用、付款、抵扣、争议金额以及未结事项。本记录不替代适用法律要求的押金明细或退款文件。
记录实际交还房屋占有的日期,以及已归还的钥匙、遥控器、门禁卡、停车证或其他设备。任何缺失或待归还物品应单独标明;在核对租约和适用法律前,不要自动加入费用。
以租金台账、收据和其他真实记录为基础,分别列出租金、付款、抵扣、调整及其他经核实费用,并注明日期和来源。对尚有争议的金额明确标注“争议中”,不要把估算数写成最终余额。
如有押金,仅在本表记录其状态,并引用单独的押金明细、退款、照片、发票、估价或其他支持文件。若法律要求专门押金结算文件,本表不能代替。
在适用时记录转寄地址或联系途径、仍待取得的文件、正在处理的付款或退款,以及提出更正的方式。保存发出的版本及每项金额的依据。
只使用完成租住对账所需的最少信息。不要显示完整银行/银行卡号、密码、门户登录信息、社会安全号码或永久门禁码。转寄地址仅用于合法的租后通信。
在 California,Civil Code §1950.5 等规定要求房东在租客搬离后不迟于 21 个日历日提供押金处置的明细,并返还剩余押金,同时适用送达、证据、照片和扣款规则。本搬出结算对账单不能替代该法定明细,也不证明任何费用必然合法。其他州和地方可能有不同期限和扣款规则。
不需要。若该翻译可用,所选语言副本免费提供。
不是。请核实适用于该物业的现行规定及官方表格。